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朱华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新婚姻法2016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9-08 10:22)    点击:268

 新婚姻法2016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朱华律师提供“公司并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朱华律师,朱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朱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7716127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朱华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宁律师 | 南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朱华律师主页,您是第2046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