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的态度并积极如何对待?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7-01 16:04) 点击:216 |
国际商事仲裁的态度并积极如何对待? 当收到仲裁机构或仲裁庭要求提供答辩及或反诉状后,我方就应积极、合理和妥善地应对,而决不能漠然置之或听之任之,或抱有侥幸心理,或对之惧怕而错失答辩及或反诉机会。须知,即使我方不应诉,仲裁程序还是要继续下去的;我国是《联合国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一旦国外申请人凭借裁决书向我国有关法院申请执行,除非仲裁程序中有瑕疵,被申请人通常都会遭受到强制执行;另外,根据笔者的了解,我国被申请人大都是具有一定综合实力的大企业,申请人欲强制执行的结果或目的是极易达到的。 笔者在此建议,如若我方自知理亏,最好设法避免进入仲裁程序,因为既然是自己的行为导致违约或根本违约,仲裁是必败无疑的,何必要牵涉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去做无谓的努力呢,倒不如事前吃点亏或做些让步。然而,若我方确有正当的理由,也就是说,争议或纠纷应归责于外商,就应坚决而彻底地应对下去;在写好答辩状的同时,在确认对方是有实力的公司,也即将来在胜诉后有可以执行其财产的保障,就要提出反诉请求,即便对对方的实力无法了解,也应提出反诉请求,这样至少可能到达抵消或部分抵消对方索赔的效果。 如果自己没有经验写答辩或反诉状,就应不失时机请辅助人代写或全权委托他人代理;若坚持自己写,那么就必须对所适用的仲裁规则,法律等进行精细心研究和全面领会;要结合有关国际公约和合同,客观地研究分析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过错,找出对方违约事实;之后,再根据申请人的申诉状,确立答辩之重点;在写作时,要紧紧围绕所确立的答辩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合理地援引有关国际公约作为支持答辩的依据。要特别注意的是,我们决不能去凭空臆造或掩盖事实,因为仲裁是相当严肃的,虚假的东西最终是逃避不了仲裁庭的监审的,更可怕的就是授柄于申请人。 总之,只要我外贸企业有关人员平时多注意学习和积累有关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知识,在洽谈和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时,认真对待仲裁协议条款,在仲裁发生时,坦然面对,坚定信心,巧妙应答,合理反诉,就不至于被动挨打,完全取胜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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