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以共同财产与他人共同组建公司时,如果只有一人登记为公司股东如何分割股权?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22 15:56) 点击:387 |
当夫妻以共同财产与他人共同组建公司时,如果只有一人登记为公司股东如何分割股权? 当夫妻以共同财产与他人共同组建公司时,如果只有一人登记为公司股东,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依据当前国情,绝大多数家庭夫妻财产还是适用法定的所得共同制,由此所获得的收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婚姻关系破裂面临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问题便复杂了。因为,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这种权利不仅是一种投资收益权,也应该包括处置权,这种处置权包含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是这种权利常常被忽略而无法在现实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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